根據考試大綱復習,復習起來會比較高效,下面小編整理了自考《教育心理學》知識點:學習的基本理論,希望對各位考生有幫助。
一、學習的本質與特征
(1)學習的心理本質
1、概念:從廣義上講,學習是指人與動物在生活過程中,通過體驗而產生的相對持久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。該定義規定:
①學習表現為行為或行為潛能的改變;
②學習引起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是相對持久的;
③學習是由反復的經驗引起的。
(2)人學與學生學
1、人的學習和動物的學習有本質的區別
①人的學習是掌握社會歷史經驗和個人經驗的過程
②語言是人類學習的中介;
③人的學習是一個有目的、有意識、主動的過程。
我國心理學家對人的學習的定義是:在社會生活實踐中,把語言轉化為媒介,自覺主動地掌握社會和個人經驗的過程。
2、學生學習:
①在教師的定義下,有目的、有計劃、有計劃地進行。它是在較短的時間內接受前人積累的文化科學知識,充實自己的過程。
②學習內容:掌握知識、技能和學習策略;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造力;培養道德素質和健康心理。
二、學習的一般分類
1、加涅的學習水平分類:
根據學習情況由簡單到復雜,由低到高,學習可分為八類
①信號學習;②刺激反應學習;③連鎖學習;④言語聯想學習;
⑤結果表明:1)辨別學習;6)概念學習;7)規則或原則學習;8)問題解決學習
2、加涅對學習結果的分類:
①智力技能;②認知策略;③言語信息;④運動技能;⑤態度
3、中國:
①知識學習;技能學習;行為規范學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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